利用兩天晚上,我忍不住看完整本書籍。
李文斯頓是人類歷史上最偉大的探險家。
不同於其他的探險家,他的探險不是為了征服未知之地,不是為了證明自己的好勝心,不是為了顯明自己多偉大,探險祇是為了一個職責,將上帝救贖的真理,帶給非洲人。
三十七年之久,行走非洲三萬里,任何危險的時刻,他從未對任何人─包括食人族與奴隸販子─發射過一粒子彈。
他祇將自己的安危放在上帝的手中。他的一生,就是非洲人的祝福。
就醫學而言─他是進入非洲內陸的第一位醫生,
就地理而言─他是畫出非洲內陸河川、山脈的第一人,
就政治而言─他是終止非洲人被販賣為奴的關鍵者,
就探險而言─他是打開外界進入非洲內陸的先鋒,
就科學而言─他是詳細記載中非洲動物與植物的先河。後
世的人,稱他是「非洲之父」。
非洲地圖上,仍有三十幾個地方,以他的名字命名,他深得非洲土著的敬愛,至今,非洲人仍稱他是:「非洲人的朋友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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讓我無法停下來閱讀的原因,除了李文斯頓強韌的傳道精神,書中還提到許多有趣的事情。
-如黑犀牛是非洲最危險的動物之一,會在沒有預警的情況下,從草叢衝出攻擊人。人被犀牛追趕時,最好爬上樹,或者突然改變方向跑,犀牛有深度近視,一旦看不到追逐的動物,就會停下來。
-水邊有一種采采蠅(Tsetse),大多生長在植株密集的蘆葦中,夜晚時成群出動叮咬水邊的牲畜,采采蠅體內有種昏睡症的病毒,能使牲畜沉睡致死。
-李文斯頓在遍革威露湖划船時,發現湖泊一角切入一座山谷,當地土著不敢進入,恐懼地說山谷中有可怕的東西。幾天後,李文斯頓帶著探險隊再度前往。
獨木舟慢慢滑進山谷中的水域,探險隊看到從未看過的景象,整個山谷沒有樹木,連生命力強的灌木也沒有,只覆蓋厚厚的黃色水綿,連水裡也密密麻麻地生長這種黃色的淡水水綿。船在水綿包圍下很難前進,李文斯頓以船槳量水深,認為水淺就跳入水中,要推船前進。他一到水裡,才知道水綿下長滿吸血的水蛭,李文斯頓大叫,探險船員要用力,才能夠把水蛭自李文斯頓皮膚上一條條的撕下來。
-李文斯頓聽阿拉伯人說拉班尼河那邊有個大族,稱為緬悠瑪族-意思是<食人族>。阿拉伯人稱他們是非洲最低等的人種,因為他們吃死人,甚至到別族的墳墓裡,將死人挖出來吃。在非洲內部吃死屍的動物是土狼和鬣狗,這兩種動物不吃死亡七天後的死屍,但是這個族的人還是會取來吃。這種人連奴隸販子都不會抓他們,免得弄髒自己的手。
李文斯頓很想了解,為什麼這個種族會淪落至此,便進入到非洲內地去。沒想到李文斯頓發現這是非洲內陸地產最豐富的地方,有充足的水源,肥沃的土壤,地上長滿高粱、地薯、馬鈴薯、香蕉及甘蔗等各種果樹,又有成群的羊、象、水牛及鹿等。李文斯頓越看越不明白,既然有這麼多的食物來源,為什麼要去吃死屍呢?
李文斯頓好不容易接近他們,問:你們為什麼要吃人的屍體呢?
他們回答: 因為人死了以後沒處去,怕他們挨餓,我們吃死屍,這樣死人的靈魂就會附在我們身上,我們吃東西的時候,他們也不會餓。因此,我們連病重的親友也殺來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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很有趣吧!
如果喜歡探險的書籍,這本很值得推薦。
另外,我要推薦這個作者 張文亮。
他是.美國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水土空氣資源系博士,台灣大學農業工程學系教授,專欄作家。
blog: http://hippo.bse.ntu.edu.tw/~wenlian/story/writing/writing-1.htm
他寫的許多文章都很容易懂,也很動人。
如:<電學之父-法拉第的故事> <當河馬想動的時候在去推牠 > <誰能在馬桶上拉小提琴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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