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個主題已經醞釀很久,2010年回到歐洲時,重新燃起我這個想法,加上同年又有Julia Roberts的Eat, Pray, Love(台灣譯名:享受一個人的旅行),興起很多女生背起背包就出國,以為真的會遇到浪漫情郎。搞得我很想大叫說…自助旅行不是像電影演的! 不小心就會遇到濫賣情狼! 人魚的海底世界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1) 人氣(23,068)
摘自「旅行教我的一十堂課」序文 著/ 褚士瑩
旅行對我來說,與其說像是吃飯睡覺那樣與生俱來,
或許更恰當的描述,是像學彈鋼琴,因為左右手分開不斷練習,
以至於有一天終於合起來成為音樂,有時候自己覺得彈得不錯,
有時候卻不知怎地,無論怎麼彈,老覺得手指不聽使喚。
天份?或許多多少少有點吧,但是最重要的,無非是興趣,
還有日夜勤快的練習。
旅行的確就像學琴,同一首舒伯特的鱒魚,
每一個人彈起來卻可以完全不同,
可以優美舒緩,也可以像是俗麗的電子花車;
可以行雲流水,也可以像是戰戰兢兢的才藝班學生,
我們去旅行,即使拿著同一本旅遊指南,到同一個城市去旅行,
相信任何兩個人的經驗,都會截然不同吧!
或許就是因為沒有標準答案,才讓旅行這樣迷人。
世界像是一位人生的導師,旅行則是我跟隨這位老師上的課。
旅行這麼多年來,我學到了十一堂課:
第一課,旅行是一件平常的事。
一年一度的煙火大會固然美好難忘,但是如果要成為一個鋼琴家,
除了每天練習之外,不會有更好的方法,所以活著就要時常旅行,
甚至每一天的生活,都要是一場美好的小旅行。
第二課,旅行是最容易實現的夢想。
世界上偉大的鋼琴家雖然不多,但是學會彈一首曲子,
卻是人人都可以輕而易舉做到的事。如果我們非成為世界知名的歌星,
否則就不唱歌的話,大概所有的KTV都要關門大吉了。
我們多半是為了自己開心而唱歌,旅行其實也是這樣。
第三課,旅行是一家人成長的方式。
抽煙喝酒這樣的嗜好,不適合邀請全家大小一起共襄盛舉,所以叫作不良嗜好。
電影裡面有暴力色情,就會被歸類為限制級或輔導級。
但是旅行不同,家族的旅行,像是適合闔家觀賞的普遍級影片,
更好的是,因為每個人都是主角兼導演,所以連劇情都可以自己編寫。
第四課,旅行的紀念品是生命的收藏。
很多人終其一生像是勤奮的螞蟻,看到什麼喜歡的東西,都不計代價地扛回窩裡,
但是如果能把旅行本身,當作生命最好的收藏品,就不會還想著旅行就是不停的
Shopping或是收藏紀念品了。
第五課,帶書去旅行。
旅行總有許多時間花在等待,等車等飛機等朋友等有趣的事情發生,
於是我們有了很多零碎的光陰可以讀書。我大部份喜歡的書,
都是在旅行中讀完的,也往往在旅途當中,留給下一個喜歡書的陌生人。
第六課,帶著感官去旅行。
像是磨一把遲鈍的刀,旅行就是我們感官的磨刀石,原本生活中每一個平凡無奇的小節,
都因為旅行的時空變化,重新帶給我們新的驚奇,讓我們成為更敏感的人。
第七課,在旅行中享受五光十色。
現代人從學會說話的那一刻開始,就在學習如何精通表達自己的需要,
讓我們滿足各式各樣的欲望,可是往往卻忘了學習如何表達自己的情緒和感受。
學習描寫旅行中變得敏銳的各種感受,無疑是很好的開始。
第八課,旅遊指南表現法。
學習閱讀旅遊指南,或許有一天,我們也可以寫自己的旅遊指南,
讓我們從這樣的練習中,知道如何用第三人稱的客觀角度,來公平地看這個世界。
第九課,旅作寫作課。
旅行打開一扇世界的窗戶,讓我們看見世界上原來有人跟我們過著如此不同的生活,
學著寫下來這樣的驚奇,每個人都可以成為天生的詩人,或是天生的作家。
第十課,旅行沒有結束的一天。
旅行有開始的時候,終究就有結束的一刻。
一趟完整的旅行,還包含著旅行過後,你希望要如何記得這一次的旅行,
就好像有時候我們不由得會想,當我們死後,我們身邊摯愛的熟悉面孔,會如何記得我們。
第十一課,從旅行學會面對死亡。
人生無非是許多大旅行和小旅行的總合,有時長有時短,有時美好有時平凡,
也偶爾會有不如意的時候。所以每一場旅行,對我來說都是短短的一輩子,
不斷的藉由旅行,了解生命的來去,這樣的體悟有時比什麼教訓都來的深刻。
世界像是一位充滿智慧的導師,而每一趟旅行,則是我們跟隨這位名師上的寶貴課程,
至於真正學到了什麼,終究還靠學生自己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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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本以為今年六月應該可以好好待在台灣了
沒想到廠商希望我們到香港和東筦開會
我跟R說:老公,我下禮拜要去香港出差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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談到旅行是最幸福的事 ,對我來說應該就是兩種
一種是買東西不用看價錢,可謂是最奢華的幸福,但是這種幸福我到目前為止都還沒有遇過;
另外一種就是寄宿在朋友家,可謂是最溫暖的幸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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到歐洲旅行 免不了大家都會問: 你這樣要花多少錢啊? 很貴吧!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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回來兩個多禮拜 一直無法好好寫下旅行的細節與大家分享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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好不容易終於跟大學同學安排四天三夜的首爾之旅
兩個人很盡職的找了很多資料
有人說 旅遊是挑戰朋友的友誼
哈哈
還好我們兩個一樣星座 一樣血型 講話都很直
所以溝通起來很快
相信我們一定可以玩的愉快!
ps. 不過還沒出發,不應該太肯定喔.......哈哈
Seoul, we are coming~~~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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讓我想到西班牙的生活
生活快樂 勝過於汲汲營營的忙綠
ㄧ杯咖啡ㄧ塊Natalia 足以讓我ㄧ整天心情喜悅
該回去看看了...
遺忘的生活方式
Ariel
白天紐約黑夜巴黎
【王文華/文】
我在趕些什麼?我耗盡青春用盡全力,拼命追求身外之物,結果我真的比別人有錢、有名嗎?更重要的,我真的因此而快樂嗎?遠方有廣闊的地平線,為何我還在原地搖過時的呼拉圈?
紐約和巴黎,代表了我人生的兩個面向。紐約是白天,巴黎是黑夜。紐約是前半生,巴黎是下半場。
三十五歲之前,我認定紐約是世上最棒的城市。我在加州念研究所,畢業後迫不及待地去紐約工作。一做五年,快樂似神仙。我愛紐約的原因跟很多人一樣:她是二十世紀以來世界文化的中心。豐富、方便。靠著地鐵和計程車,你可以穿越時間,前後各跑數百年。人類最新和最舊、最好和最壞的東西,紐約都看得見。
所以在紐約時,我把握每分每秒去體會。白天,我在金融機構做事,一天十小時。晚上下了班,去NYU學電影,一坐四小時。在那二十多歲的年紀,忙碌是唯一有意義的生活方式。活著,就是要把自己榨乾,把自己居住的城市,內外翻轉過來。
這種想法並不是到紐約才有的。其實從小開始,台灣人就過著紐約生活。紐約生活,充滿新教徒的打拚精神和資本主義的求勝意志。相信人要藉著不斷努力,克服萬難、打敗競爭。活著的目的,是更大、更多、更富裕、更有名。權力與財富,是紐約人的兩個上帝。而能幫你走進天堂的鞋,就是事業、事業、事業。
在這種弱肉強食的生活方式,為了保持領先,每個人都在趕時間、搶資源。進了電梯,明明已經按了樓層的鈕,那燈也亮了,偏偏還要再按幾下,彷彿這樣就可以快一點。出了公司,明明已經下班了,卻還要不停講手機,搖控每一個環節。在紐約,為達目的,可以不擇手段,甚至趕盡殺絕。在紐約,沒有壞人,只有失敗者。
台灣,是不是也變成這樣?
每一件事,都變成工作。上班當然是工作,下班後的應酬也是工作。有人談戀愛是在工作,甚至到酒店喝酒、KTV狂歡,臉上都殺氣騰騰,準備拚個你死我活。
我曾熱烈擁抱這種生活,並著迷於這種因為燒烤成功而冒出的焦慮。這種焦慮讓我坐在椅子邊緣,以便迅速地跳起來閃躲明槍暗箭。這種警覺性讓我練就了酒量和膽量、抗壓性和厚臉皮。但也養成了偏執和倔強、優越感和勢利眼。在紐約時我深信:能在這裡活下來的,都是可敬的對手。黯然離開的,統統是輸家。人生任何事,絕對要堅持到底。半途而廢的,必定有隱疾。在這不睡的城市,每天我醒來,帶著人定勝天的活力,跟著法蘭克辛納屈唱〈紐約‧紐約〉:「如果你能在紐約成功,你可以在任何地方成功!」是的,在紐約,現代的羅馬競技場,我要和別人,以及自己,比出高低。
這套想法,在我三十五歲以後,慢慢改變。
第一件動搖我想法的,是父親的過世。我父親一生奉公守法、與人為善。毫無不良嗜好,身體健康地像城堡。七十二歲時,他得了癌症、引發中風,經歷了所有的痛苦和羞辱。他一生辛勤工作、努力存錢、堅信現在的苦可以換得更好的明天。我們也相信一分耕耘、一分收穫,用在紐約拚事業的精神照顧他。但兩年的治療兵敗如山倒,最後他還是走了。父親逝世的那天,我的價值系統崩潰了。我一路走來引以為傲的「紐約精神」,沒想到這麼脆弱。
不止在病床,也在職場。當我在企業越爬越高,才發現「資本主義」在職場中也未必靈驗。上過班的都知道,很少公司真的是「開放市場」、「公平競爭」。大部分的同事都覺得你不是朋友、就是敵人。職場上偉大的,未必會成功。成功的,有時很渺小。很多人一輩子為公司鞠躬盡瘁,最後得到一支紀念筆。那些捲款潛逃的,反而變成傳奇。
慢慢的,我體會到:世上有一種比「善有善報、惡有惡報」更高、更複雜的公平。人生有另一種比「功成名就」更幽微、更持久的樂趣。那是衝衝衝的美式資本主義,所無法解釋的。
我能在哪裏找到那種公平和樂趣呢?我想過西藏、不丹、非洲、紐西蘭。然後,我注意到法國。
住紐約時,法國是嘲諷的對象。身為經濟、科技、和軍事強權的美國,談起法國總是忍不住調侃一番。法國是沒落的貴族,值得崇拜的人都已作古。法國人傲慢,高稅率讓每個人都很慵懶。動不動就罷工,連酒莊主人都要走上街頭。
搬回台灣後,普羅旺斯、托斯卡尼突然流行。我看了法蘭西斯‧梅思的《美麗的托斯卡尼》,其中一句話打動了我:「在加州,時間像呼拉圈。我扭個不停,卻停在原地。在托斯卡尼,我可以在地中海的陽光下,提著一籃李子,逍遙地走一整天。」
是啊!我在趕些什麼?我耗盡青春用盡全力,拚命追求身外之物,結果我真的比別人有錢、有名嗎?更重要的,我真的因此而快樂嗎?遠方有廣闊的地平線,為何我還在原地搖過時的呼拉圈?
當我重新學習法國,我發現法國和美國代表兩種截然不同的生活方式。美國人追求人定勝天,凡事要逆流而上。法國人講究和平共存,凡事順勢而為。紐約有很多一百層的摩天大樓,巴黎的房子都是三百年的古蹟。紐約不斷創新,巴黎永遠有懷舊的氣息。巴黎人在咖啡廳聊天,紐約人在咖啡廳用電腦。紐約有人潮,巴黎有味道。紐約有鈔票,巴黎有蛋糕。
不論是政府或個人,法國人都把精神投注在食、衣、住、行等「身內之物」。就讓美國去做老大哥吧。要征服太空、要打伊拉克、要調高利率、要發明新科技,都隨他去。法國人甘願偏安大西洋,抽菸、喝酒、看足球、搞時尚。當美國人忙出了胃潰瘍,法國人又吃了一罐鵝肝醬。
講到吃,法國有三百種起司、光是波爾多就有五十七個酒的產區。晚上六點朝咖啡廳門口一坐,一杯紅酒就可以聊三個小時。九點再去吃晚餐,一直吃到隔天凌晨。他們在吃上所花的時間,跟我們上班時數一樣。但諷刺的是:他們沒有「All You Can Eat」。
吃很重要,但也要會挑時間,朋友介紹我去試一家法國餐廳,提醒我他們禮拜二、四晚上休息。「為什麼?」我問。他說:「因為主廚要回家看足球。」
聰明的主廚懂法律。法國法律規定一周工作最多三十五小時,大部分的人一年有五周的假期。而美國人把加班當作自己有價值的表示,度假時還拿著手機回E-mail。法國人比美國人會玩。每年六月的巴黎音樂節,從午後到深夜,幾百場露天音樂會在各處同時舉行,人多到地鐵都暫停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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